《幽灵法庭》中文规则
本文仅收录桌游《幽灵法庭》的详细游戏规则(不含游戏介绍),分段结构统一,便于对照学习与备查。
一、游戏准备
组件清单
- 案件塔罗卡牌 90 张:每张描述一起幽灵与活人之间的纠纷案件,包含原告与被告的身份、纠纷背景与争议焦点。
- 法庭职员塔罗卡牌 4 张:分别对应法官、书记员、法警等法庭工作人员,说明各自职责与权限。
- 1 分钟计时器 1 个:用于限制原告或被告的单次陈述时间。
- 3 分钟计时器 1 个:用于限制双方质证或自由辩论时间。
- 规则书 1 本。
初始布置
- 将 90 张案件塔罗卡牌洗匀,面朝下组成案件牌堆,放在所有玩家方便拿取的位置。
- 将 4 张法庭职员塔罗卡牌正面朝上放在公共区域,供玩家了解可选角色与职责。
- 将两个计时器放在法庭区域旁,由法官或书记员负责使用。
- 玩家围坐成一圈,中央留出空间作为法庭区。每轮从玩家中选出若干人参与当前案件,其余玩家作为旁听者。
- 决定首轮参与方式:由玩家自愿报名或随机指定。通常需要至少 3 名玩家:法官、原告、被告。可选增加书记员、法警等角色。
- 从案件牌堆抽取 1 张案件卡牌,由参与玩家查看,并根据卡牌内容分配原告与被告身份。原告或被告可能是活人或幽灵。
二、游戏目标
《幽灵法庭》是一款即兴法庭角色扮演派对游戏,没有传统胜负。玩家的目标是围绕案件卡牌给出的荒谬纠纷,通过即兴陈述、质证与表演,共同完成一场有趣、荒诞的法庭审理。
若玩家希望加入竞争元素,可自行约定投票评选「最佳表演者」或由法官根据双方表现打分,但基础规则不计分。
三、游戏流程
案件流程
- 开庭:法官宣布开庭,使用法槌或口头维持秩序。书记员(若有)可宣读案件名称与大致争议。
- 原告陈述:原告玩家起立或进入法庭区,根据案件卡牌内容与自己的角色设定,进行不超过 1 分钟的控诉陈述。计时器由法官或书记员启动。
- 被告陈述:被告玩家进行不超过 1 分钟的回应或辩解,同样受计时器限制。
- 自由质证与辩论:原告与被告可互相质证、补充发言。法官可使用3 分钟计时器控制总时长,也可根据剧情需要延长或缩短。
- 法官裁决:法官根据双方陈述与现场表现,作出任意裁决。裁决可以偏向一方,也可以调解或做出荒诞判决。裁决即为本案最终结果。
- 闭庭:法官宣布闭庭,本轮案件结束。参与玩家返回座位,旁听者可以鼓掌或起哄。
轮换与连续游戏
- 每起案件结束后,可重新抽取新的案件卡牌,并更换参与玩家,让更多玩家有机会扮演不同角色。
- 建议每轮更换法官、原告、被告,保证公平参与。具体轮换方式由玩家自行约定。
- 游戏可持续进行任意数量的案件,直到玩家决定结束。
四、特殊规则
- 法庭职员职责:法官负责维持秩序、控制流程并作出判决;书记员负责记录、宣读案情、管理计时器;法警负责维持秩序、押送「不配合」的当事人或旁听者。实际职责可根据玩家理解自由发挥。
- 案件卡牌使用:案件卡牌提供案件背景与角色提示,玩家应围绕卡牌内容进行即兴表演,但不必拘泥于细节,可以自由补充、夸张或改编,制造笑点。
- 即兴原则:本游戏鼓励自由发挥,没有固定台词。玩家可以用语言、动作、表情进行表演,但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使用不当言论。
- 计时器:法官有权根据现场气氛决定是否严格执行计时。若玩家正讲到精彩处,法官可适当延长;若有人拖沓,可强制打断。
- 旁听者:旁听者可以在法庭区外起哄、鼓掌、发出嘘声或小声议论,但不得直接干扰正式审理。法官或法警有权维持秩序。
- 幽灵设定:若角色是幽灵,玩家可以表演透明、飘浮、穿过物体等超自然行为,增加喜剧效果。
五、游戏结束与计分
游戏结束条件
《幽灵法庭》没有强制结束条件。玩家可以事先约定游戏局数、时间或轮换人数,也可以随时停止。
计分与胜负
- 基础规则不设分数和胜负,所有玩家共同享受即兴表演的乐趣。
- 若玩家希望增加竞争性,可自行约定:每起案件结束后,由旁听者投票选出「最佳表演者」,或由法官根据表现授予象征性分数。累计得分最高者获胜,但此为可选变体规则。
- 任何自定计分规则均应在一局开始前征得所有玩家同意。
以上《幽灵法庭》规则整理供学习与备查,个人理解或村规可能有差异,一切请以游戏官方规则书为准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