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砰!Bang!》中文规则
本文仅收录桌游《砰!Bang!》的详细游戏规则(不含游戏介绍),分段结构统一,便于对照学习与备查。
一、游戏准备
组件清单
- 103张游戏卡牌(含行动牌、装备牌等)
- 7张角色卡
- 7张身份卡(治安官、副警长、亡命之徒、叛徒)
- 7个角色Standee(或角色板)
- 若干子弹标记(用于表示生命值)
开局准备
- 根据玩家人数,选出对应数量的身份卡:
- 4人游戏:1治安官、1叛徒、2亡命之徒
- 5人游戏:1治安官、1叛徒、2亡命之徒、1副警长
- 6人游戏:1治安官、1叛徒、3亡命之徒、1副警长
- 7人游戏:1治安官、1叛徒、3亡命之徒、2副警长
- 将选出的身份卡洗混,每位玩家暗抽1张。抽到治安官的玩家须亮明身份。其余玩家身份保密。
- 洗混角色卡,每位玩家随机抽取或选择1张,面朝上展示。角色卡标示特殊能力和生命值上限。
- 每位玩家根据角色卡上的生命值,拿取对应数量的子弹标记(即生命值)。治安官额外+1生命值。
- 将103张游戏卡牌洗混,面朝下形成摸牌堆。每位玩家暗抽等于当前生命值数量的卡牌作为起始手牌(手牌上限=当前生命值)。
- 随机决定起始玩家(通常由治安官开始,或按座位顺序)。
二、游戏目标
根据秘密身份达成各自胜利条件:
- 治安官与副警长:消灭所有亡命之徒和叛徒。
- 亡命之徒:杀死治安官。
- 叛徒:成为最后存活的玩家(须在所有亡命之徒死亡后,最终与治安官单挑并获胜)。
三、游戏流程
从治安官开始,按顺时针顺序进行回合。每位玩家的回合包含以下阶段:
阶段一:抽牌
从摸牌堆顶端抽2张牌加入手牌。若摸牌堆耗尽,将弃牌堆洗混形成新摸牌堆。
阶段二:出牌
可从手牌中打出任意数量的牌,但有以下限制:
- 砰!牌:每回合最多打出1张(除非有特殊能力改变此限制)。对射程内的一名玩家造成1点伤害。目标可用闪!牌抵消。
- 装备牌(蓝色边框):打出后面朝上放在自己面前,持续生效。同类型装备只能保留1张(如武器只能装备1把)。
- 行动牌(棕色边框):打出后立即生效,然后弃置。
常见卡牌效果:
- 砰!:对射程内目标造成1点伤害。
- 闪!:抵消1次砰!效果。
- 啤酒:恢复1点生命值(不可超过上限)。濒死时可用以自救。不可对他人使用。
- 加特林:对所有其他玩家各造成1点伤害(无视射程)。
- 印第安人:所有其他玩家须弃掉1张砰!牌,否则受到1点伤害。
- 决斗:指定一名玩家,双方轮流弃置砰!牌,先无法弃置者受到1点伤害。
- 武器:提高攻击射程(如斯科菲尔德=2,雷明顿=3,卡宾=4,温彻斯特=5)。
- 马:增加或减少与其他玩家的距离。
- 酒桶:受到伤害时可判定,若翻出红心牌则抵消伤害。
- 监狱:指定一名玩家(不可为治安官),该玩家下回合开始前须判定,若翻出红心牌则逃脱,否则跳过本回合。
- 炸药:放置在自己面前,下回合开始时须判定,若翻出黑桃2-9则受到3点伤害,否则传递给下家。
阶段三:弃牌
回合结束时,手牌数量不可超过当前生命值。超出部分须弃置。
四、特殊规则
- 距离与射程:玩家座位间的距离为相邻格数。默认武器射程为1(只能攻击左右紧邻玩家)。武器牌可提高射程。马牌可改变他人与你的距离。攻击须满足:目标与你的距离 ≤ 武器射程。
- 死亡与奖励:生命值降至0时,玩家进入濒死状态。濒死时仅可用啤酒自救(除非有特殊能力)。若无法恢复生命值,玩家死亡。死亡时亮出身份。若死者为亡命之徒,击杀者立即抽3张牌作为奖励。若治安官杀死副警长,治安官须弃掉所有手牌和面前的装备牌。
- 角色能力:每位角色拥有独特能力,如:每回合可多打一张砰!牌、可从弃牌堆抽牌、可让其他玩家替自己承受伤害等。能力以角色卡文字为准。
- 判定:部分卡牌要求「判定」,即从摸牌堆顶端翻一张牌,根据牌面花色或点数决定效果。判定后此牌弃置。
- 监狱与炸药:须在自己的回合开始前进行判定。若同时有监狱和炸药,先结算炸药。
五、游戏结束与计分
结束触发
当任一一方达成其胜利条件时,游戏立即结束:
- 所有亡命之徒和叛徒死亡:治安官与副警长获胜。
- 治安官死亡:若此时仍有亡命之徒存活,亡命之徒获胜。若所有亡命之徒已死亡且仅剩叛徒与治安官,治安官死亡时叛徒获胜。
- 叛徒最终对决获胜:所有亡命之徒死亡后,叛徒在单挑中杀死治安官,叛徒获胜。
胜负判定
达成胜利条件的阵营全员获胜(叛徒单独获胜)。同阵营共享胜利,不计个人得分。
以上《砰!Bang!》规则整理供学习与备查,个人理解或村规可能有差异,一切请以游戏官方规则书为准。

